彩电坏了,调换要收5000元折旧费?

2015-08-31 09:31:00来源:人民网作者:

  “没发票就要收5000元折旧费,这算哪门子道理。”昨天上午,义乌市民张女士致电晚报反映,义乌国美家电商行曾承诺三年内保修。如今,这家商行已关门停业。在找不到购机发票的情况下,商行的售后维修部要求张女士支付5000元折旧费,才能调换新彩电。

  张女士说,前年3月15日,她在义乌国美家电商行花了1.1万元买了一台55英寸TCL彩电。今年7月12日晚,彩电屏幕突然出现了斑点,四周也有漏光现象。想起商家“三年内三包”的承诺,第二天张女士就去找商家维权,可国美家电商行早已关门停业

  几经周折,张女士得知关门停业的国美家电商行还有一家售后维修部位于沪江路上,就把问题彩电送了过去。工作人员检修后表示,故障原因是液晶屏漏液造成的,需要更换。但如今这款彩电的液晶屏已断货。如果张女士能提供购机发票,可以免费调换一台新彩电。

  “发票我早弄丢了啊,怎么办?”张女士有点着急。工作人员称,如果发票遗失,那调换彩电需支付5000元折旧费。 “店都没了,我去哪找啊。而且商行明明承诺过三年保修,怎么能以购机发票来规避责任呢?”对于这种答复,张女士无法接受。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所帮忙联系了国美义乌分公司负责人王经理。他表示,根据规定,免费调换新彩电的前置条件是必须有购机发票。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虽然张女士无法提供购机发票,但国美义乌分公司还是作出了让步,只要张女士支付5000元折旧费,同样给予调换新彩电。而张女士在无法提供购机凭证的情况下,仍旧坚持要求免费更换新机,这不符合三包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张女士提出的免费更换新彩电缺乏法律依据。彩电属于列入国家三包目录的商品,彩电的主机三包为一年,部件包括屏幕的三包为三年,因此即使张女士能够提供购机发票,也只能要求调换液晶显示屏,而非整机。另外,商家要求张女士出具购机发票是合理合法的。经调解,国美义乌分公司同意为张女士免费调换液晶显示屏,其三包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初审编辑:魏现芳

责任编辑: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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