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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对决陈晓背后:大股东还是董事会主导

大股东黄光裕要撤董事会主席陈晓的职,国美董事会要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违反董事责任。而陈晓担任董事会主席的国美电器则发布公告,表示已于8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递交诉状。

 

  大股东黄光裕要撤董事会主席陈晓的职,国美董事会要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违反董事责任。这一大热新闻,在过去的这个周末传遍了商界。

  想不到,也不愿意看到

  “国美现在真的很好,从销量、利润到公司运营、供应商关系,都不错。预计今年各项业绩指标都将创出新高。这时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也想不到,也不愿意看到。”国美电器一位副总裁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作如是表述。

  无论对黄光裕还是陈晓,从2006年11月1日晚国美电器并购中国永乐尘埃落定之时起,他们也从未想到,当初立誓打造的“新国美”,道路竟如此坎坷。尤其是2008年11月黄光裕案发后,曾经颇有私交、惺惺相惜的两个人再也没有机会相互切磋,并且在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中越走越远,直至对决。

  作为大股东的黄光裕一方在其通告中,对今年以来国美电器的重要决策做了全面反驳。比如要求公司撤销刚通过的涉及股票增发内容的系列授权;撤销陈晓、孙一丁的现任职务;提名邹晓春、胞妹黄燕虹为执行董事。5月中旬,黄光裕也曾借大股东地位阻击贝恩资本的两名董事进入国美董事局,否决股票增发授权议案,但未能成功。

  而陈晓担任董事会主席的国美电器则发布公告,表示已于8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递交诉状。缘由是,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信托责任,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曾经私交不错

  “陈晓是要走的。”昨天,一位接近黄光裕并可代其发言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表示。

  他给出的理由是,大股东黄光裕夫妇认为,过去一段时间,陈晓“一味摊薄大股东权益”,“引入贝恩资本过重短期利益”,且一年多来国美电器的经营落后于主要竞争对手等。

  引入贝恩资本,当初虽由陈晓主导,但黄光裕夫妇并没对外表达过明显不满。如今他们认为,贝恩资本在全球零售业中的经验远不如宣传中的那么丰富。

  而和国美董事会内部人士相熟的另一位消息人士则告诉本报,国美大多数高层对陈晓已经比较接受和认可,其原因是,陈晓为人随和,比较包容,而且临危受命,能把国美经营到今天这个水平,诚属不易。

  “黄光裕出事时,正是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并波及到中国经济之时,政府不希望国美这个有几十万员工的流通业大公司出事,不稳定,所以采取了把人和公司分开的策略。而落实‘稳定国美’任务的,就是陈晓。”

  该消息人士指出,陈晓在国美电器的个人股权只有百分之一点几,黄光裕方面则有差不多34%。“陈晓是个明白人,他不可能成为国美的主人,事实上,陈晓帮黄光裕打工的成分更大。他把国美经营好,最大的受益者应该还是黄光裕。”

  但是两人还是渐行渐远。

  多位家电和流通业圈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黄光裕性格刚硬,很有魄力和威权,陈晓则柔中有刚,但相比之下比较柔和。两人私交一直算是可以。黄光裕个性张扬,但对于陈晓“很给面子,一方面陈晓也是老板出身,一方面陈晓考虑问题比较平衡,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建议甚至反对意见,黄光裕往往比较重视。”

  陈晓也曾多次公开流露过这种私人情谊。他说,与黄光裕算很好的朋友。即便黄光裕身陷囹圄之后,陈仍称其为“黄总”。

  思维不同,走上陌路

  “两人走上陌路,主要还是思维不同。黄光裕认为,陈晓作为经营者应该服务于大股东利益;陈晓则认为他要对国美公司负责,只要对国美负责也就是对大股东负责。一开始可能两者的差别没有那么大,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就会慢慢产生隔阂。黄光裕认为陈晓不听话,陈晓认为,他作为国美主席,无法只看大股东脸色。”消息人士这样分析。

  在陈晓卸去国美总裁职位、只担任董事长的当天,陈晓曾对本报强调,在情感和理智之间,在“黄总”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间,他选择后者。因为公司不属于黄光裕个人。

  消息人士还向本报透露:“黄光裕一审被判14年,超出他的预想,对他心理打击很大,在这种心情下,他可能更觉得陈晓不依照他的意志办事,不帮他。如果他的股权再被摊薄,以后可能国美和他的关系更加游离,这是作为创办人的黄光裕绝对接受不了的。所以他下决心反戈一击。”

  黄光裕一审结果出来后,国美电器官方表示,这属于创始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不会带来实质性影响。

  “虽然国美只能这么声明,但这一撇清关系的做法可能也激怒了黄光裕。”消息人士说。

  记者采访的一位国美大供应商的代表称:“黄光裕PK陈晓,走到今天这么极端,我也没想到。我希望的是尽快有个结果,我不希望国美出现什么不确定性。”


魏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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