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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决裂陈晓 国美再陷“鱼网之搏”

国美电器8月5日的公告表示,公司董事局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和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的动议,并对陈晓、王俊洲组成的现有管理团队表示了支持。”  而现在决裂的局面已成,陈晓和国美电器董事局选择了起诉黄光裕,这对黄光裕显然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黄光裕在中国的政治生命其实已经结束,但是他却一直没有看清楚,还在挣扎,这样的结果绝对是鱼会死,网不会破!”

  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发出这一“狠话”。

  陈晓说这话时,停牌一天的国美电器刚刚于当晚发布公告,宣布国美电器将对公司大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包括此前已经由香港证监会提起诉讼的2008年1月和2月回购国美电器股份中存在的违反董事信托责任的行为,并寻求赔偿。

  让国美电器董事局作此决定的导火索是8月4日晚,黄光裕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提出的要求进行特别股东大会的提议。这些动议包括撤销陈晓的执行董事和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执行董事职务但保留其行政副总裁职务,撤销今年5月国美电器股东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

  这被认为是黄光裕与陈晓反目宣战的开始。“我们早已预料到他会再次发难,但是仅仅依靠他拥有的股份是不可能让这些决议获得通过的。”陈晓对本报记者作此预言。

  黄光裕与陈晓的决裂和过招,正将国美电器的这场“豪门战争”引向新的高潮。

  黄光裕的“统战”策

  对于黄光裕的这次发难,陈晓和国美电器董事局其实早有准备。在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董事局提交的信函中,将一年来国美电器的业绩下滑归咎于陈晓领导的国美电器董事局“管理不当”。

  值得注意的是,黄的这次提议,似乎有意拉拢其他国美电器高管以对付陈晓。他没有提议罢免刚刚出任国美电器总裁职务的王俊洲,以及副总裁魏秋立、何阳青等人的职务,而且要求保留孙一丁行政副总裁的职务。

  与此同时,Shinning Crown还提名黄光裕的二妹黄燕虹,以及曾经在国美电器收购三联商社中担任操盘手,并且曾在黄光裕被抓后担纲中关村科技的律师邹晓春出任执行董事。

  据了解,今年5月11日黄光裕的代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否决贝恩投资提交的三位非执行董事人选时,王俊洲、魏秋立、孙一丁等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都在国美电器的董事局会议上一致同意对三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似乎旨在与黄光裕划清界限。

  “黄光裕希望利用这次股东大会来改变陈晓控制国美电器董事局的局面,而且认识到必须要除掉陈晓才可以改变被动局面,所以这次的提议非常有针对性。”帕勒咨询资深董事罗清启8月5日对本报记者评价说。

  黄光裕给国美电器董事局留出了21天的回函时间,但国美电器8月5日召开的董事局会议上就做出初步回函。国美电器的公告称,董事局一致认为Shinning Crown的这些动议都是没有理据而且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的,董事局对现有的管理团队有充足的信心。

  这意味着黄光裕分化国美电器董事局的出招未得到高管团队认可。代表Shinning Crown的执行董事伍健华,以及陈晓和孙一丁回避了这次表决。王俊洲、魏秋立等昔日黄光裕的“亲信”也与黄光裕背道而驰。

  陈晓的后发拳

  “我们有能力让黄光裕出局,只是暂时不愿意做得这么绝。” 陈晓在上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就为他今天的反击作出这样的“预告”。

  值得注意的是,黄光裕8月4日还提议撤销今年5月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董事局增发不超过20%新股的一般授权,显然这是因为陈晓此前曾表示,“从董事会来看有能力去应对黄总带来的任何危机和挑战,我们可以通过增发来稀释其股份让其出局,但是现在我们还不想做到这一步。”

  这次国美电器的公告又表示,“撤销增发新股的股权将严重限制管理层对获得资本的灵活性并限制公司的营运和未来的发展潜力,导致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这也是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局的说辞,其目的是保持对黄光裕的威慑力。不过,在黄光裕于2008年11月被拘捕至今的19个月间,虽然国美电器业绩因金融危机和黄光裕事件出现下滑,但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在引进贝恩投资,引导国美电器战略转型并在2010年恢复正增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2009年8月引进贝恩投资后,黄光裕夫妇通过Shinning Crown在国美电器目前的拥有的股份比例只有31.66%,虽然今年5月在贝恩投资持有的可转股债还没有转股,其他机构投资者缺席股东大会时否决了几项提案,但是陈晓曾表示,今后机构投资者一定会参加会议,而且肯定会站在对公司有利的一面,因此对未来潜在的股东大会的表决充满信心。

  国美电器8月5日的公告表示,公司董事局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和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的动议,并对陈晓、王俊洲组成的现有管理团队表示了支持。

  贝恩投资也表达了对陈晓和国美电器管理层的力挺。

  “我们对国美是长期投资,并有意持续支持现任管理层和公司为保障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的行动。”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8月5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此前,贝恩投资曾表示将尽快完成债转股,以使国美电器的股权格局更有利于陈晓的团队。

  不过,罗清启认为,这次黄光裕之所以提起股东大会,除了其拥有超过10%的股份这一基本条件外,应该还获得了部分机构投资者的支持,这对陈晓为首的董事局和贝恩投资会有一定威胁。

  “鱼死网不破”?

  在上月接受本报专访时,陈晓曾表示,“国美电器彻底与黄总(黄光裕)划清界限还需要一个过程,国美电器的董事会已经做好了准备,但目前考虑到对黄总的情感容纳,我们不想决裂。”

  而现在决裂的局面已成,陈晓和国美电器董事局选择了起诉黄光裕,这对黄光裕显然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事实上,2009年香港证监会就曾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指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证监会指上述计划引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元港元。

  2009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曾应香港证监会要求,以涉嫌“证券欺诈或欺骗活动”为由,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其所控制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Shine Group Limited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

  国美电器内部人士表示,“在香港证监会起诉后国美电器曾与律师协商过起诉的事宜,过去几个月也进行了深度调查,目前已掌握了黄光裕违反行为的证据,所以这次就提出了诉讼。”

  他还表示,“具体的金额并非之前媒体报道的16.55亿港元,这只是证监会根据国美股价波动后进行的估算。”

  在此之前一审获刑14年,罚金6亿元的黄光裕认为判决过重,已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如今此官司未了,黄光裕在香港又将面临一场新的诉讼,这也是国美电器第一次起诉黄光裕。

  正忙于在北京二审的黄光裕,是否有暇分身应对由国美电器开辟的另一场战争是一个疑问。据悉,在北京那头,黄光裕已经更换了一审时聘用的“黄金律师团”,目前的二审律师团阵容包括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国玉,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世国,而其二审结果有望在今年9月初宣判。

  “二审的结果应该也不会与一审有什么不同。”陈晓8月5日对本报记者说,“黄总出事已经快19个月了,公司的管理团队、战略思维、战略目标都已经非常明晰,现状就是现状,国美再也不会回到20个月前黄总还在时的局面了,尽管这不符合大股东的个人情感意愿。”


魏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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